是爱她太深,恭顺得如一只她可以招之即来、挥之即去的忠狗。
然而这只忠狗终于在主人的一再凌辱下,失去忠心,决定离开,另觅一个舒适温暖的窝。
这是她自找的,不是吗?
映竹也想不明白何以她明明深爱着正平,却始终吝惜给他温柔。是因为她自幼摆高姿态习惯了,拉不下脸来做温柔女儿态吗?
回想起旧时点点滴滴的回忆,映竹的心感到一阵阵刺痛。
正平从小就对她百依百顺,知道她喜欢玫瑰花,便央求父母在花园里种植各色玫瑰。
她还记得他们六岁那年,正平一大清早等在玫瑰花圃间,准备为她摘下春天的第一朵玫瑰。
他当时年纪还小,根本不懂玫瑰茎上的刺会伤人。等到他忍痛摘完第一朵玫瑰时,小手已被刺得汩汩流着鲜血,可是他仍兴高采烈地跑来敲她的房门,仰着天真无邪的小脸.只盼能获得心目中的公主的一抹笑容。
她却毫不领情。
她骂他笨,竟然让血滴到她纯白的洋装。他强忍住眼泪,小脸上涨满委屈。
原来她是如此残忍的女人。
映竹内疚地想着,她到底伤了他多少次?一个人又能忍受得了几次伤心?
她一次都受不了,却让正平承受那么多次。
等他再也承受不了时,他自然只有跟她说再见,这能怪得了他吗?
尽管心痛,尽管不舍,她还是决定成全他,甚至没让他知道她也是同样深爱着他。只怪她年轻气盛,不懂珍惜他的美好,才让他误会她没心,才让他在心灰意冷下琵琶别抱。
有苦却不能说的悲痛,让她抛下一切出国深造。她还记得那一天,原以为正平是不会来送她的,没想到却和那双溢满痛楚难舍的眼睛,隔着机场大厅里陌生的人群遥遥相视。
离愁别绪像满涨的潮夕,泛到眼睫。泪眼模糊之下两颗痛苦的心渐行渐远。痛到极点,几乎迷失了她的理智,想要抛下所有的骄傲,求他不要抛弃她。但她咬紧牙关,无声地向他狂吼那句她始终说不出口的“我爱你”转身离开。
失去正平的她,空虚得像一具只会读书、工作的行尸走肉。时光像秋夜的河般缓缓流过,猛然回头时,竟然已过了七年。
这七年间,似乎没什么特别值得记忆的事,有的话,便是楼正平的影子仍像鬼魅般纠缠着她。
尽管他本人已被排除在她的生命之外,他的影像却时时刻刻存在她的生命里。不管是和父母通电话,还是他们来看她,总会有意无意提到正平。说正平在当兵时,人变瘦了、黑了;说正平到麻省理工学院攻读学位;说既然两个人都在波士顿,应该互相扶持等等。
父母的苦心,映竹不是不懂,只是根本没有勇气再见正平。她害怕自己会不顾一切投人他的怀抱,恳求他回到她身边。
她绝对不允许自己做出这种丢脸的事。她在正平眼中是坚强、高贵的,怎么可以像个被人抛弃的怨妇,在他脚边摇尾乞怜?
所以当年一得知正平来到剑桥学园,她的一颗心便悬在胸口,既害怕正平会来找她,又担心他不来。
他终究来了,两人却没遇上。
那一天映竹到指导教授家用晚餐,后来由艾力克送她回家,结果他吻了她。
她多么希望这个吻可以激起她心中的一丝涟漪,可是却失望了。
艾力克那么英俊、优秀,接吻的技术比正平好上几百倍,她却一点感觉也没有。
那时候她才真正明白自己的心是死了,一辈子都摆脱不掉对正平的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