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句话,她来了,天天都来,为的是“跟在他身边”
之前,她相信,自己是他最后一段爱情;最近,眼看他和艾芬的点点滴滴,她越来越不确定。
秀青叹气,或者她对他,真的仅仅是个游戏,想彻底执行的人是她,想贯彻始终的人也是她,根本与他无关。
但是…奋战不懈是她的基因,除非再没有努力空间,否则,她从不是容易喊停与放弃的女人。
看看腕表,九点钟,之禹没时间实现他的诺言。
收拾考卷,今天是期中考最后一天,学校上课半天,他说要同她吃饭,十二点半她赶来了,然后一路饿到现在。
当然,艾芬送来的几块手制饼干填了她一部分肠道,然她真正介意的是——他再度对她失约。
“你们忙,我先走。”
打声招呼,秀青假装没看见艾芬搭在他肩上的手,假装没看见她的十指蔻丹是充满挑逗的桃红色。
“再等我半个小时,我马上好了。”之禹浓浓的双眉皱得老紧,她知道他对工作好用心。
“这句话你说好多次,不过,这次不行,我必须回去把考卷成绩登记在磁片,明天将成绩单发到学生手上。”
“抱歉。”之禹歉疚。
“没关系,我理解你的忙。”
补习班和一般的商店经营不同,秀青明白他碰到瓶颈,她帮不了他,至少可以把时间让出来,别让自己耽搁他太多。
“我们明天一起吃晚饭。”他说。
摇摇头,秀青不回答,她知道他做不到。
“你先把工作忙完再说。”
走到大楼楼下,秀青靠在柱子边,应该回家的,但她居然对满街的霓虹灯著迷。
看着闪闪烁烁的亮点,她回想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。
从他撞上她的脚踏车开始,他老爱问她,你需不需要到童装部买衣服?你想矮子乐对你有没有帮助?
他常把她弄到疯狂,再乖乖递出手臂,求她咬一口泄恨。
他是不是怪物?肯定是,她爱咬人很不正常,而他,求著人家咬他,更不正常。
假设说,她前辈子是肉食性动物,那么他呢?他当了两百辈子的食物被人吃?
秀青笑开,粉粉的颊带起幸福感。
他的长袖善舞,让学校师生人人怀念,也由于他的自动退出,让实习老师中多一人留任,不管他离开或留下,总有人感激他,他真的很行。
这种男人世间少有,却让她有幸碰上,尽管有些些委屈,受了也没关系。
秀青是这样的女人,习惯用最温和的方式将忿忿抹平,习惯把委屈当成常态,然后自我游说催眠,说服自己是幸福中的一群。
九点四十五,办公室的灯关上,之禹和艾芬一起从电梯中走出,他们没看见站在阴暗处的秀青,秀青却从灯光处,看清楚他们。
“之禹,记不记得我们的第一次,也是在这样的灯光下,我们在图书馆前面跳舞。”
艾芬勾住之禹的手,她是半个美国人,这样对待男人,不觉怪异。
“记得。”
之禹点头,那年他初到美国,认识一个这么精明能干而主动活泼的女生,让他大开眼界,她说的第一次,也是他人生的第一次。
“我说,你是我见过最温柔的男人;你说,我是你见过最聪明的女人。”
“是。”
他没反对她说的每句话,那是他人生的一段过程,不管正确或错误,他都正视面对。
“那是我人生最快乐的时光,直到…”
直到他的家人不愿意接纳她。喃喃地,秀青接下艾芬的话。
秀青有一颗冷静的心,她知道那些皆成为过去,她不能用历史来挑剔之禹,却不能不用历史来挑剔自己。
他失去艾芬,因为家人;他同意认真面对他们的爱情,也因为家人。
即使假面具掀去,家人的重要性仍占住他心目中的第一,所以,她并不真正拥有他的爱情,她有的是他家人的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