隔壁坐着一个时髦的女郎,穿一套价值千金的细麻衣裳,头发在一边斜下来,挡住半边脸,每次吃叉上的食物,都要轻轻拨开头发。
真辛苦。
还是那个醉女可爱,憨态可掬,率性而为,不开心就是不开心,有牢骚就发牢骚。
吃完我付账,那个女孩子侧着头看着我,我也看她,向她微笑,纯粹是礼貌,不过在大城市里笑得太多也不好,人家会误会。
在门口撞到一个人,对方“啊哟”一声,手袋掉在地上,我帮她拾起来,一抬头,看清楚她的面孔,轮到我“啊呀”地叫起来。
她茫然地看着我,眯着眼,不是患近视那种眯眼,而是像有阳光走进她眼睛去那种眯法。
我温和的笑“你不记得我?”
她摇摇头。
“我们见过好多次了。”我说。
她可爱的耸耸肩。这是她难得的清醒时刻,我要把握。
“我们还跳过舞。”我又说。
“是不是在我喝醉的时候?”她率直地问。
我没想到她会毫不讳言地提到这一点。
我连忙说:“是。”
她脸颊忽然绯红,傻笑起来。
我轻轻挽起她的手“来,过来,我陪你吃午餐。”
“我不是来吃饭,我来找人。”她说。
“我等你。”
我回到原来的位子上。她找的人,原来就是坐在我隔壁的时髦小姐。
开头我以为两个漂亮的女人约在一起是平常事,大抵是谈谈谁家的时装好,哪里的珠宝够劲之类。才五分钟,就知道这不是个普通的约会。
她们在开谈判,她要求那时髦女郎退出三角关系。
“我要你离开他。”
“不行。”
“我是他妻子,没法子,你为什么甘心做他情妇?”
“那是你的想法,我认为他已不爱你。”
“他也不爱你,他根本谁都不爱,只爱他自己。”
“你呢?你除了爱酒瓶,还爱什么?”
我很震惊,没想到两个斯文美貌的女人,说话像比剑,利刃下割痕至深,血肉横飞。
“那是我的事。”
“你如果有志气,就该离开他,把酒戒掉。”
“哈哈哈,你倒为我好。”
“我们不必再谈了,再说下去也是没结果。”
“他迟下也会抛弃你,我就是你的前身。”
“你放心,我会照顾自己?”那时髦女郎站起来离去。
她呆在那里。我为她难过,我静静搬到她对面坐。
“放手。”我轻轻说。
她垂下双眼。
“优雅地结束一段关系是很重要的。”我再提醒她。
“说时容易做时难。”她苦笑。
“城里的公子哥儿多着呢。”我说。
“我从来没有看过别的男人。”她沮丧的说:“十年苦恋,没想到有这种结局。”
“种瓜得瓜,”我取笑她“种苦瓜得苦瓜。”
她涩笑。
“他恃着娇生惯养,要什么有什么吧?”
她万分诧异地抬起头来“不,你在什么地方听来的传言?他没有钱,他是个诗人,没有工作,一直很穷,当初我父母反对得激烈,就因为他不能养家。”
我傻掉。有没有听错?那么多标致的女人为诗人争风?我得马上回家看报纸查黄页找诗社加入。
“也许父母是对的…我被他们赶过出来,后来父亲去世,母亲才叫我回去,我们终于结了婚,嫁妆太过丰盛,引起他不快…对不起,我说得一团一团。”
太出乎我意料之外,原来事实刚刚相反。
我瞪着眼睛。
“我甚至叫佣人司机叫我太太,不要叫小姐,以便顾全他的自尊心,但是没有用。”她的声音渐渐低下去。
我不知说些什么。
她扬手叫侍者过来,吩咐要酒。
才下午两点半,就开始喝。
“你说得对,尽力之后,就该放手。”她喃喃低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