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但他看不惯!
“这样比较方便嘛!”左霓霓拉拉衣服。“我和大姊上次去京城时,也是这样打扮的。”她又上下左右、转身看看。“难道我不漂亮?”
“漂亮。”就是太漂亮了,粉味很重,一看就知道是女人嘛。“你这模样,人家一猜就知道你是个女的。”
左霓霓娇媚地笑了。“不会有人知道的啦,这世上有很多人是白目的。”至少上次她去京城,就没有人发现她是女扮男装。
聂云还是喜欢她水嫩的女娃样。“我们这次不上京城,是去边陲。那里人烟稀少,又是风又是沙的。”虽然霓霓也很清楚这次任务,但她毕竟没出过远门,想象与现实总是相差很远的。
他是很感动左霓霓那天所说的话,但细想想,一个这么娇滴滴的女孩儿跟着他到那些鸟不生蛋的地方,实在是太受委屈了;他也不舍得!“你未必受得了。”他作最后的游说。
“走了啦。”左霓霓直接拉他走到系马的地方。
聂云看着她柔中含着坚定的笑容,终于不再犹豫,抱着她上车,在众人的道别声中,向着目的地奔驰而去,
诚如聂云所想的,左霓霓虽然知道“边陲”二字是什么意思,也知道“环境恶劣”所代表的意义是什么。但她毕竟是个女子,又未真正出过远门,所有关于边陲的情况,她仅仅限于书上的认知而已。
半个多月后,她终于深深明白到什么叫“浩瀚”、什么叫“一望无际”了。
这片草原绿油油的,天高草原阔,加上风吹草低,如果还有牛羊与牧人,风景就太美了。然而,左霓霓乍见它的惊喜,在第三天依旧见不着人群与牲畜时,就消失殆尽了。
“怎么都没有人?”风虽然清爽,但太长时间被风吹着,细嫩的肌肤已开始有些干燥与剌痛了。但左霓霓不叫苦,她说过不叫苦的。
“通常会在这里出现的,都是一些游牧民族,所以经常见不到人是很自然的事。不过今天晚上我们应该可以见到一些人的。”聂云策马奔腾在这片广阔的天地问。他喜欢这天这地这风,这份无拘无束的自由,好象天地间什么烦恼也没有了,他只需要这样一直地乘风而去。他很珍惜这份短暂的无拘无束,他也尽量不去想,过了这片草原之后的那些忧愁、悲伤的脸孔。
“是不是书上所说的,一直生活在草原的,以牧羊为生的人?”
“是。”
“他们不是蒙古人吗?”左霓霓很好奇。“或者说,是鞑靼人?我们会不会有危险?”
“他们虽然是鞑靼人,但留在这里游牧的人不多。何况这里地处边疆,加上又没有商旅经过,这里也挺太平的,你不用担心。”他又补充一句:“当你见到他们,你就会知道他们的友善与热情了。”
“他们会说汉语吗?”左霓霓瞪大了水眸。
“会一点点。会鞑靼语与简单的汉语总是比较好的。”
“你认识他们?跟他们很熟喔?”不然怎么会这么清楚,尤其是当他说到游牧的人时,语气并没有一丝丝陌生,反而很自然,想必他跟那些游牧人有一定的交情。
“还好。”他经常走这条路到边陲的小镇,所以跟那些人打过交道。
傍晚时分,他们果然遇到了几天来首次出现的人。
那些游牧民族通常是走到哪住到哪,有时候会一群人一起,有时候只是一家人,反正人就是少。所以当他们遇到别的人时,通常都很热情。
左霓霓不知道聂云与他们用鞑靼话说了些什么,但由他们的肢体语言,以及永远不会让人弄错其友善的笑容,她知道他们是很欢迎她与聂云的。
“来,我跟你介绍,这是哈尔木,这是他的妻子;还有儿子、女儿、媳妇…”聂云说出一大堆亲戚关系与人名。
左霓霓听得头晕脑胀,只能朝着每个打量着她的人点头微笑。
“你们好。”她只会说汉语。
“你好、你好。”哈尔木用生硬的汉语说道,眸光还有些痴呆。汉人有这么水灵、这么娇嫩的男人吗?好——怪!
“这是我的——”聂云差点说出“未婚妻”三个宇。“我的兄弟。”他及时转了口。
“喔,漂亮、漂亮。”哈尔木点头,但表情是纳闷的。怎么高大、威猛的聂神捕会有个这么“弱”的兄弟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