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抬出他老爹来压他,这男人是一百分的商人,却是一名不及格的父亲。
“思,就这样了,不好意思,我得去忙了。”
“好,再见。”
星期日,万里无云的大晴天。
湘晓穿著一件紧身短背心,配上窄裙,以及一双帆布鞋,青春的气息洋益,走在街上的过路人都忍不住多瞧她几眼。而她身边的麦逸勋,本身更是个超级发光体,丝质衬衫、复古喇叭牛仔库,坚固人纥净清爽得像个邻家大男孩。
“到了,就是这间。”停下脚步,她指著巷子里唯一的店面,笑得好开心。
麦逸勋感染了她的好心情,一路上也都笑咪咪的。“进去吧!”
他扶著她纤瘦的肩膀,一高一矮的悬殊身形,不显突兀,反而有种温馨流露。
“你看你看,他们好可爱喔。”隔着一层强化玻璃,湘晓还没走进宠物店,就激动地直抓著麦逸勋的胳膊叫嚷,澄净凤眼里,没有平日的嚣张尖锐,只剩下一片单纯的渴望。又来了,那种感觉又来了!
麦逸勋揉揉她的发,心房有股暖潮划过。每当她卸下武装,天真的或笑或闹,他便无法克制的想一直看着她。
湘晓没发觉他不寻常的注视,凤眼含笑地盯著一只只可爱的小狈,双手平贴在橱窗上,好似伯极了惊扰到它们。
“哇,那只小小白还在睡觉耶!”她指著一只刚出生没多久的玛尔济斯,憨憨说道:“懒惰的家伙!”
小狈儿就要活蹦乱跳的才讨人喜欢,她可不爱一天到晚爱困的动物,太没生命力了啦!
“反正是你的奖品,认真选一只吧!”推她进门,老板娘已在柜台前笑眯了眼。
“欢迎光临。”
“老板娘,我要买你家的小狈!”湘晓兴奋宣布,二十一岁的美丽,不够抚媚,却万分耀眼。
麦逸勋从来不知道女人的笑容有这种魔力,单单是看着,心都软了…从迎宾宴过后,他时常看她看得出神,也不知道到底在看些什么。
“你慢慢挑,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,尽管叫我。”老板娘和蔼可亲的说。
“哪一只好呢?”黄金猎犬、杜宾狗、博美狗、米格鲁…这么多的狗狗,真难作出抉择哩!
“来,我打开笼子让你摸摸它们,说不定哪一只特别有你的缘。”
“好啊!”湘晓点头如捣蒜,表情像是恨不得赶快把那些小狈抱进怀里。
麦逸勋坐在老板娘为他准备的椅子上,笑看她的蠢样,宠溺的任她跟小狈儿玩闹许久。
怪了,他啥时变得这么有耐心?以往女伴们去选焙珠宝、礼服,他都要结帐时才肯露个脸,绝对受不了全程陪伴的漫长煎熬。
小香菇不是他的情人,也不是他的床友,他倒是很有闲情逸致在这里陪她耗——而且,一点儿都不觉厌烦!
“喂,死人麦逸勋!你别光是坐著,也帮我出点主意呀!”湘晓踹他一脚。
“那只黄色的不错。”麦逸勋只得乖乖提出意见。
“恩,对啊,我也蛮中意它的。”小小米格鲁在笼子里滚来滚去,两只前脚抱著一颗小球,玩得好乐。
“还有那只花色的,也很好动。”
“唔…可是它暴牙。”
“不然这只纯黑的怎么样?”
“…”凤眼仍紧紧跟随小小米格鲁…
真是的!好气又好笑的敲她一记,麦逸勋笑说:“小香菇,别逗了,你根本选好了嘛!”还叫他帮忙拿主意,她不过是想找人附和她的选择吧?
湘晓学小小米格鲁搔头晃脑,嘟嘟嘴皮“人家是真的不晓得怎么选嘛!”好娇的语气!这个小女人真的是辜湘晓吗?
在麦逸勋不自觉地拉大和她唇枪舌战的频率时,湘晓也不自觉地软下老爱螫得人满头包的长刺,两人偶尔也能和和平平吃顿饭,更甚者,像对小情人一样,有来有往的撒娇调笑——一如此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