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我真正意义上的家。家里十几坪的使用面积曾让我认为“很大”,现在却只能说是麻雀窝——又是麻雀,呵呵。
吸引我视线的自然不是大大的屋子,而是占了一面墙的书,和另一面墙的CD。书想必没有图书馆全,所以我直接跑到了CD那里。中文、英文、法文、德文、日文、西班牙文…pop、R&B、摇宾、乡村…我几乎眼花缭乱了。拿了一张NotingHill(《诺丁山》,译做《新娘百分百》或《摘星奇缘》)的原声碟塞到一旁的CD机里,我开始巡视他的书。
他的书如我所想,有很多是很“正经”的,也有很多是外文的。但出乎我意料的是那一排的武侠、悬疑、SF甚至于漫画。看来“老”男人也是可以很紧跟流行和幼齿的。
我顺手拿起几本书翻了起来,不知不觉就忘了身边还有活人站着。
“看来我的房间、我的人都没有我的书重要。”他走到我身后,埋怨着。“第一次有人进了我房间什么都不看就扑到CD和书上的。”
那看什么?说话拐来拐去的,不就是想让我仔细看看他房间吗?我抬起头,草草扫过一眼。我的奇特审美观放在美学上就是与众不同,室内装璜之类的是别想让我欣赏的。
嗯,蓝色,我喜欢。白色,明亮。木材质的家具算是这几年的流行吧,他弄得不算俗。还不错啦,而且很整齐,男生房间能这样很不容易哦!只是床边架子上,怎么有样东西那么不协调?
我的眼光停在那样有点眼熟的东西上,然后一下子脸红了起来。
那双白色的,有一只跟断了的高跟鞋,摆在那里。
“你还真的是恋鞋癖啊,需要我再帮你买几双吗?”心中依稀有了了悟,慌乱,惧怕,却又有一丝隐约的喜悦。不敢直视他,想用玩笑岔开话题。
他笑笑:“别把我说得像个变态,你该知道的——”
“我爱上的不是鞋子,而是鞋子的主人。”
歌声响起,是ElvisCostello的She。
…Shewhoalwaysseemssohappyinacrowd,Whoseeyescanbesoprivateandsop肉d。Noone'sallowedtoseethemwhentheycry…
——她,在人群中看上去是那样的快乐;她的眼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和骄傲,没有人可以看到她的泪颜。
这种气氛太过感人,就算是自认平凡如我,在这一时刻,竟然也会觉得自己是故事中的女主角般。莫名其妙的,有种液体向上涌,涌进眼中。
他看着我的眼,也许看到了里面的泪光吧,于是,轻轻的吻住了我的唇。
She,MaybethereasonIsurvive。ThewhyandwhereforeI'malive,TheoneI'llcarefor,th肉ghthe肉ghandreadyyears。MeI'lltakeherlaughterandhertears,Andmakethemallmysouvenirs。ForwhereshegoesI'vegottobe,Themeaningofmylifeis,She,she,she
——她,也许是我幸存下来的理由,是我活到此刻的原因,是我在任何时候都无法不去关心的人。我,我会珍惜她的笑和泪,把她的每一丝情绪当作珍宝。如影随形,我生命的意义就是她,她,她。
Elvis的声音渐渐高了起来,又在“she”之间低了下去,他的吻也是。到了音乐停止时,他放开我的唇,走到门旁边。
“老哥,别偷看了,想看就进来吧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