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风回答得有些犹豫,因为他的心思全在常琳身上,使他不得不相信有一见钟情的事。
他拿起一杯调酒给常琳,动作显得有些机械化。
“谢谢!这是什么?”看得出常琳的好奇及单纯。
“鸡尾酒。”
“哦!汤姆克鲁斯主演的鸡尾酒就是这种的调酒。哇!我都没尝过耶!”常琳望着那杯鸡尾酒,看着它的颜色,已经忘了来此的目的了。
也或许因为这样,常琳喜欢上看调酒的颜色。
在余子风的提醒之下,常琳才记起她的访问工作,还频频被余子风嘲笑。
访谈之后,虽然常琳还不够熟练,不过她倒是和他聊得很愉快。
最后她还替余子风取了个绰号叫“疯子鱼”——是余子风三个字倒过来的念法。
“希望你工作愉快!”余子风展现绅士风度的和常琳握手。
“谢谢你!也希望有朝一日,你能成为巨星,但是别成为偶像哦!因为我很唾弃。”常琳以开玩笑的口吻说着。
“哦!”余子风给了她一个微笑。
从那一次之后,余子风再也没见过常琳,甚至于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。
知道常琳的名字还是在一次电视中看见她的出现,他才知道的;当初他所见到的常琳如今已经是广播界中的知名主持人,而他却成了她所唾弃的偶像歌手。
余子风之所以工作麻痹也是因为他现在所走的路线——偶像歌手,不是自己所要的,虽然他已经是超人气歌手,但是他的心仍振奋不起来。
今天和常琳再见面,她并没有记起他来,也是令他沮丧的原因之一。
或许就是因为他是偶像歌手,所以他也没和常琳提起这段往事;即使提起了,常琳也不见得记得。
就当那是一份美好的记忆吧!余子风是这么告诉自己的。
“小女孩长大了。”余子风躺在床上,翻来覆去的就是无法入眠,他满脑子想着常琳的面容,她的确变了许多;是成熟了,而且更加的动人。
“忘了吧!目标或许只是一种梦幻。”余子风决定放弃那个自他出道以来的一个念头——将常琳当作他追求的目标。
虽然今天再见到她,却是放弃的开始。
“谁教自己是人家不屑的偶像歌手呢!”余子风自讽的冷笑了一下。
他拿起床头另一个枕头,猛力的盖在自己的头上,然后深呼吸了一口气,将全身聚集的力量喊叫出来。
“啊——”
“这样的生活,我到底还要过多久?”余子风迷惘的问自己。
饼着这种生活,他觉得自己真的仿佛是行尸走肉一般。
常琳迷迷糊糊的回到家,呆坐在沙发上。这世界真是什么怪事都有,连她这二十五岁的“中古女人”,居然也会被不算认识的人偷吻。
偷吻耶!
这男人未免也太不尊重她这个广播界的知名大主持人了。
一个霸王偷吻,而且对方还是常琳最讨厌的偶像歌手,这个情形下,常琳应该回到家是吐了个满地,而且马上去刷牙。
可是,她没这么做,她整个人呆呆的坐着,像是受了打击一般,或许她正在压抑自己即将爆发的脾气。
“琳姐,你又怎么了?该不会又碰到鬼了吧?”家倩打着呵欠,揉了揉她那快合上的双眼。
堡作了一天,再加上酒精的催眠,她真的快撑不住了,拼命的打呵欠。
“碰鬼?我又不怕!”常琳倒还希望刚才亲她的是个鬼呢!
至少那种感觉是毛骨悚然,恶心至极;然而这种感觉真令她哭笑不得,真有点怪!
说恶心也没有,说讨厌也不切实际,说心动…不!她才不那么想。
“琳姐,你到底怎么了?是喝醉了,还是…?”
家倩睡眼惺忪的看着她。
“今天是不是十三号星期五?”常琳皱着眉头问。
“不是呀!”
“那为什么今天我这么倒霉?”常琳抱头叹气。
“不会呀!今天你只有碰到鬼而已,不算倒霉。”家倩摸摸头说。
“这样还不算倒霉呀!你知不知道我刚才在PUB被人家…”常琳一时说溜了嘴。
“被怎样?被强暴了?”家倩大惊小敝的问着,还不断打量着常琳。
“不是啦!你别乱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