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来,霍文森已紧紧攫住他的肩膀,像带小鸡般把他带出门。
可恨的是同事们非但没有救他,反而向他挥手道别,鼓励他和送花者尽量培养感情。
陆圣晖甚至语带欣慰地说:“除了我们之外,第一次看到王子有别的朋友。”
真是没礼貌!不对,当务之急是他不能再被霍文森牵着…那句话怎么说?牵着“脖子”走?
眼看两人即将来到电梯门前,他再也顾不得对方的面子和自己的形象,没气质的用力挣扎,还嚷了起来“等等,你要带我去哪里?”
“竟然问我要去哪里…你真的忘了吗?”霍文森缓下脚步,终于放开了他,脸上难掩失望“你不是答应过我会好好考虑?”
“啊!你是说要去蝴蝶园的事情?”
“是啊!明明留了名片给你,你却迟迟不和我联络,害我每天眼巴巴盯着手机,连工作时都无法专心。你该不会…已经把我的名片丢了吧?”
霍文森以穿透人心的性感嗓音控诉他的冷漠,在这无言的压力下,王子恒只得拚命摸索自己全身上下的口袋,好不容易摸出被揉得皱巴巴的名片。
他的确已经把名片揉掉,准备扔进垃圾桶,却因为同事和他商量换任务的事情,情急之下将名片又塞进口袋里,才会变成如此饱受蹂躏的模样。
“我有留着你的名片,没弄丢。”
“可是我看不出你有保留的意思。”
“我只是不小心折到了。”因为心虚,王子恒一向慢吞吞的说话速度不自觉加快起来。“你看,上面的字都还很清楚…VincentHuo。Howard…”
为了表明自己没有说谎,他以标准的英语念出名片上的英文名字及头衔,就连霍文森在美国任职的学校、兼职服务的机构、地址、联络电话,全都一字一句完整念过,直到对方笑说“我的个人信息好像都被你念完了”,他才猛地回过神来。
糟了,他紧张时的怪癖又出现了。
每当他一遇到无法冷静的情况,就会随口念出所看到的句子,要是眼前没有目标,他甚至会读出脑海中浮现的文字帮助自己镇静…不对,严格说来不是“读”,而是如“念咒”般喃喃自语。
这是他从小养成的怪癖,由于这行为太过诡异,不只一次吓到同学及同事,他身为英国人的父亲都对此有些头疼。
但之前他就算发现尸体、遭到警察侦讯也没吓成这样,没想到一遇见霍文森,就什么都乱了。
“真令人意外…”
听见霍文森的感慨,王子恒沮丧地垂下肩膀,对方以前就认为他是怪胎,终于忍不住要开口嘲笑他了。
“我很喜欢听你念我的名字。”
“欸?”出乎意料的话语令他抬起头,只见霍文森的脸上不见一丝戏谑,只有重逢后经常挂在脸上的诚挚微笑。
“我喜欢你的英国腔。即使住在美国,我还是爱听英国腔,那是绅士才具备的成熟魅力,会让听的人浑身酥麻。”
“…酥麻?你说的太夸张了。”他怎么听怎么觉得这词句很…奇怪?
“无论如何,我觉得你说话的腔调很好听,我很喜欢。”霍文森绽开一个魅力十足的带电微笑。
“呃…”王子恒不晓得这种时候是不是该道谢,霎时满脸通红。
“真的很喜欢。”
“不…不用说那么多次吧!你以前明明…”嘲笑过他的口音。但这种话他不敢说出口,彷佛一旦点明,他们之间那道隐形的防线就会被打破。
正当他苦恼之际,初次见面时就隐约闻到的香水味,占据了他的嗅觉。发现霍文森正逐渐向自己靠近,他下意识地向后退,但对方也跟着逼进。
一进、一退、一进,直到他的背抵在墙上,再也无处可退为止。
“你、你要做什么?”王子恒威吓着,只可惜语气和表情都显得无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