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共犯的可能性,他可是唯一近距离接触过嫌犯、还送东西给嫌犯的人,什么都推说不记得、不知道,实在令人难以信服。”
“总之,我反对这种找不到其它物证,就紧抓着仅有线索不放的办案方式。”
“所以我说了,他还有共犯的嫌疑。”
不知不觉中,两人的声音越来越大。
“我见识过很多真正的杀人狂,也曾和他们面对面谈话,甚至相处过一段时间,这个人绝对不是共犯,更不会是凶手。”
男人深黑的双眸迸射出光芒,坚定而充满说服力,彷佛有种魔力,足以令听者相信他所说的一切。
王子恒不自觉的看呆了,过一阵子才想起,现在他面前上演的这一幕,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内哄吗?
“就算被牵扯进来,也不是他自愿的。”
“啊…真是的,我不计前嫌找你来,可不是为了让你替他脱罪。”
“脱罪?这个词汇是建立在认定嫌犯有罪的前提下吧!”
“没想到你去美国这么多年,中文程度没退步太多嘛!”
眼见两人陷入唇枪舌战之中,被夹在中间的王子恒根本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。他应该是这桩连续谋杀案的重要关系人,但很微妙地完全插不上话。
他知道他们争执的中心点是自己,却不明白为何一方死命替自己说话,而一方又不肯信服,就连侦讯他的警官也有些不知所措。
两人的激辩,因为一通突然的电话而中断,队长接起手机后几分钟,便切断通话,叹息着宣告他可以走了。
“你们公司来头不小嘛,记得替我向你老板问好啊!”队长的口气中弥漫着浓厚的讽刺意味,显然他能顺利离开,正是员工们称为“Boss”的老板万明晓替他疏通的结果。
临走前,警官又以近似恐吓的语气警告他,他的嫌疑还没完全排除,灵量不要乱跑以方便联系。
终于能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空间,令王子恒松了口气,不过令人沮丧的是,他的背包被警方列为证物,要等采证完才能归还。
“真是太糟了…”他垮下肩膀步出侦讯室,心头一片乌云密布,他的3DS还在背包里,这下他好不容易挽救起来的好感度,等于重新归零了。
踏着沉重的步伐准备离开,有人却从他身后快步越过,望着那气质出众的挺拔身影一、两秒,王子恒才想起对方正是极力帮他洗刷嫌疑的“教授”
对了,那个人叫什么来着…
“Vincent!”一出声,就连王子恒都被自己的声音吓到,他也不懂自己为何会一时冲动的喊住对方。
男人略显迟疑地停下脚步,在回过头来的瞬间,向他投以依然魅力四射的笑容“英国腔。原来你的另一半血统来自英国啊!”男人说对了,或许是受到父亲的熏陶,他的英文说得比中文好,也在大学时进修拉丁文,但王子恒不晓得是否该跟尚未熟识的人聊这么多,因此保持沉默。
“抱歉,是我太多话了…我没料到你会叫住我,我还以为你会迫不及待想逃离这里。”
“我是想早点离开这里啊!”王子恒不经大脑的率直言论,惹得男人发出轻笑声,他这才察觉自己太坦白了“你…认识我吗?”
男人忍不住“噗哧”一笑,抛去方才温文儒雅的伪装,放声大笑起来“拜托!我都已经拚命暗示你了,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,你不会认人这点还是没变,我以为你好歹会记得同学的脸。”
“咦?同学?”想起对方曾说过“他的确不太会认人”,这句话如今想来,或许不只是替他辩解,还带有揶揄的意味。
只不过,这开怀大笑的嗓音和不减魅力的双眼,也更加眼熟了…
“你…到底是?”
“你真的不记得我了?我是你的国中同学。”
“国中…”王子恒倏地浑身僵硬,那是他最不堪回首的青涩时期“你…你是…”
“成岩国中,第五十一届毕业生。”男人露出俊美到令同性嫉妒的笑容,宛如绅士般以优雅姿态向他伸出手“十年不见了,我是霍文森。”
剎那间,有什么东西从脑海中满溢而出,挡也挡不住,可怕的回忆,有如潮水迅速涌上心头。